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解答>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合同工什麼意思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49W)

合同工是指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合同工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