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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主合同的保證人要承擔保證責任嗎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17W)

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變更主合同的,保證人的責任範圍,應具體分析:即若變更後的主合同減輕債務的,則保證人對變更後的主合同仍承擔保證合同;但若加重保證人責任的,保證人只對之前的主合同承保證責任。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內容,變更主合同會使主合同的權利義務的內容產生變更,這樣,保證人保證責任的範圍也會隨之發生了變化。因此,如果要使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就必須取得保證人對立合同變更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條,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後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變更主合同的保證人要承擔保證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