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工資服務>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零申報的流程是怎樣的?

個人所得稅 閱讀(1.66W)

對於個人來說,有時不僅只有薪資等收入,還包括個圖工商戶的經營收入等,雖然薪資不需要自己納稅,在薪資沒有達到個人稅額的徵稅起點之時,是不需要繳納稅額的,此時,也依舊需要按照個人所得稅零申報的流程的規定,進行納稅申報。

個人所得稅零申報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個人所得稅零申報的流程是怎樣的?

根據《徵管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 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扣繳稅款登記,領取扣繳稅款登記證件,所以你單位應當是扣繳義務人,只要辦登記了就應當按月申報,就使無稅款也要進行0申報,也就是說按實際發放工資數填,是0就填0,扣繳稅款處也為0就可以申報啦。

二、個人所得稅的徵稅內容包括哪些?

1、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僱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卷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專案的課稅物件。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四個方面: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二)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取得營業執照,從事辦學、醫療、諮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也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去的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組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勞物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象、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紙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這裡所說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圖片、樂譜等能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的作品;“個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譯的作品等。個人取得遺作稿酬,應按稿酬所得專案計稅。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將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影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專案計稅。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是指個人的存款利息、貨款利息和購買各中種債券的利息。股息,是指也稱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據股份制公司章程規定,憑股票定期從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資利益。紅利,也稱公司(企業)分紅,是指股份公司或企業根據應分配的利潤按股份分配超過股息部分的利潤。股份制企業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的股票面額為收入額計稅。

8、財產租賃所得

財產租憑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裝置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9、財產轉讓所得

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徵卷、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裝置、車船以及其他自有財產給他人或單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轉讓不動產和動產而取得的所得。對個人股票買賣取得的所得暫不徵稅。

10、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經常性的,屬於各種機遇性所得,包括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含獎金、實物和有價證券)。個人購買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獎券、中國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的,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10000元的,應以全額按偶然所得專案計稅。

11、其他所得

除上述10項應稅專案以外,其他所得應確定徵稅的,由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是指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專案有:

(一)個人取得“菜冠深中國科學院院士榮譽基金會”頒發的中國科學院院士榮譽獎金。

(二)個人取得由銀行部門以超過國家規定利率和保值貼補率支付的攬儲獎金。

(三)個人因任職單位繳納有關保險費用而取得的無償款優待收入。

(四)對保險公司按投保金額,以銀行同期儲蓄存款利率支付給在保期內未出險的人壽保險戶的利息(或以其他名義支付的類似收入)。

(五)股民個人因證券公司招攬大戶股民在本公司開戶交易,從取得的交易手續費中支付部分金額給大戶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續費返還收入。

(六)個人取得部分單位和部門在年終總結、各種慶典、業務往來及其他活動中,為其他單位和部門的有關人員發放現金、實物或有價徵券。

(七)辭職風險金。

(八)個人為單位或者他人提供擔保獲得報酬。

個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難以定界是哪一項應稅所得專案,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查確定。

根據該規定,即使是不需要納稅的主體,也需要按照規定,進行零納稅申報,此後不需要到指定的機構,繳納稅額。對於那些不按照既定的規定,繳納數額的主體,是會受到相應的法律的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