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新三板>

新三板上市和主機板上市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新三板 閱讀(5.8K)

一、新三板上市和主機板上市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新三板上市和主機板上市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新三板上市與主機板上市的區別則體現在服務物件、制度規則設計等方面

1、服務物件不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定位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

2、在准入條件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不設財務門檻,也沒有主營業務要求。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範、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但創業板不僅要求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淨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淨利潤不少於五百萬無,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無,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還要求主營業務突出,集中有限資源主要經營一種業務,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同時,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於發展主營業務。

3、投資者群體不同。我國證券交易所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了較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對自然人和機構都有具體要求。未來的發展方向將是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這類投資者普遍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與承受能力。

4、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不是以交易為主要目的。側重於賺取企業成長的錢。而主機板與創業板則側重於通過股票買賣賺取市場差價。

5、交易規則不同。新三板200人限制和投資者限制決定了較低的流動性。另外,新三板企業的股權高度集中,可流通股權比例低。在交易方式上,新三板可以採取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其他中國證監會批准的轉讓方式。而主機板、創業板多采用競價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採用協議大宗交易和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

6、資訊披露不同。新三板資訊披露要求低於創業板。新三板僅需年半年報和年報,季報不強制披露,另外還無強制預披露要求。新三板相對創業板規模更小,企業生命週期更前端,行業更細分。

二、掛牌條件的規定

( 1) 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並持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淨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範經營;

(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掛牌的好處

( 1)資金扶持:各區域園區及政府政策不一,企業可享受園區及政府補貼。

( 2)便利融資:新三板(上市公司)掛牌後可實施定向增發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級,幫助企業更快融資。

( 3)財富增值:新三板掛牌企業及股東的股票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

( 4)股份轉讓:股東股份可以合法轉讓,提高股權流動性。

( 5)轉板上市:轉板機制一旦確定,公司可優先享受“綠色通道”。

( 6)公司發展: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範發展。

( 7)宣傳效應:新三板公司品牌,提高企業知名度。

首先,兩者的服務物件是不一樣的,因為大家都知道,主機板上肯定是一些大型公司的股票發行,而新三板的定位是針對一些創新型的中小微企業來發展的。另外新三板在准入條件上低於主機板企業,投資群體和交易規則等各方面都存在著不小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