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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債權糾紛如何解決

破產清算 閱讀(1.47W)
破產清算債權糾紛如何解決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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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股東債權如何解決

破產清算股東債權解決:股東將與其他普通債權人一起參與公司財產分配,股東就通過向公司提供貸款的方式來滿足資金需求。

公司經營所需資金又顯然超過註冊資本提供的資金,在對外融資不能實現的情形下,股東就通過向公司提供貸款的方式來滿足資金需求。甚至股東明知公司經營所需資金較大,本來股東應提供更多的股權投資,但股東故意規避股權投資,而是向公司提供貸款進行債權投資。這種情況下,在公司不能清償債務而破產時,股東將與其他普通債權人一起參與公司財產分配,這顯然不利於保護其它債權人利益。

實際上,股東通過將原《公司法》所要求的股權投資在新《公司法》下轉化為了債權投資,從而低成本取得有限責任保護,進而將有限責任的風險完全外部化。

《破產法》第一百零九條,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