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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可以申請破產嗎

破產清算 閱讀(1.41W)

破產的解釋

債權人可以申請破產嗎

破產是指,債務人因為無法償還債務或者是無法抵債的時候,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其破產並依照法定程式償還債務的一種法律制度。

但很多人們有時也習慣把某些公司的停止運營也認為是破產行為。

債權人是可以申請破產的。

如何才能申請破產呢?

法律明確規定,不能償還到期的債務,是作為債權人申請破產的先決條件。與破產宣告不同,申請破產只需要出現不能償還到期的債務的現象即可,但是破產的宣告則必須具備破產的原因了。

這樣的規定體現了我國法律對債權人的合理的保護。在非特殊情況下,要債的人是很難了解欠債人的財務狀況的。更難以準確的判斷債務人是否是虧損盈利狀態。所以,假如一定要在掌握了足夠的證據足夠的事實的條件下證明欠債人已經資不抵債後,才申請債務破產,則債權人經過一系列的努力,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這些不菲的成本蒐集資訊,導致破產發的實用價值大大折扣。所以,我國採用不能償還到期債務這一個較為客觀的事實標準,使得債權人可以很快速很好的很完備的很便利的行使這一權利。更好的去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和權利。

財產擔保的債權人可以提出破產申請。

債權人設擔保為了確保自己的權利的實現。但是設定擔保後,並不是說必須依照擔保的途徑滿足債券擔保的建立。實際上使得債權人獲得兩個頭銜。也就給予選擇權、行使債權。

擔保後這種身份在破產上也不應消除。如債務人無法償還到期的債務問題,擔保債權自然可以以這種身份要求對其開始破產的程式。

如果擔保債權人無法合理按照規定提交破產,等於說強迫行使擔保物權,這毫無意義。另外在真實情況中,有此類債權的人很少有申請破產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