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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變更法人需要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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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1、公司登記機關對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自收到申請檔案、材料之日起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2、公司登記機關對決定予以受理的登記申請,應當分別情況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一)對申請人到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的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當場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
(二)對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
(三)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3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提交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內容一致並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檔案、材料原件;申請人到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申請檔案、材料原件的,應當當場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申請檔案、材料原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
(四)公司登記機關自發出《受理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未收到申請檔案、材料原件,或者申請檔案、材料原件與公司登記機關所受理的申請檔案、材料不一致的,應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3、公司登記機關需要對申請檔案、材料核實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作出准予公司變更登記決定的,應當出具《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換髮營業執照;作出准予公司登出登記決定的,應當出具《准予登出登記通知書》,收繳營業執照。
綜上,公司變更法人最多需要六十五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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