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公司的股東一般情況下不用承擔債務責任,但特殊情況下要承擔債務。《公司法》第20條第3款對該制度作出了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