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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行清算後必須登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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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自行清算後必須登出嗎?

公司自行清算後必須登出嗎?

要登出。

公司登出的優點:

1、公司登出掉,對於企業法人及股東來講,不會留下不良記錄,為日後開設新公司帶來方便;

2、公司登出後,就徹底不存在了,乾乾淨淨,無任何後顧之憂。

公司登出的缺點:

1、登出週期長,一般正常公司登出需要4-6個月;

2、登出需要查賬,若公司賬務不規範,稅務局則會要求補稅金或者罰款;

3、登出需要花費一筆費用(需要做稅審報告)以及成立清算組,債權人公告、登記、發放員工工資,繳納應繳稅費辦理稅務登出登記等;

4、在認繳的份額內承擔有限責任,若出資不到位的股份需要補交;

5、若公司名下有一些域名,辦理登出時,域名的所有權處理比較麻煩。

備註:註冊公司容易,登出難。對於一個新手來說親自辦理登出更是難上加難,登出稅務,登出程式碼,登出銀行,登出工商,每一個環節都是陌生而神祕的。再加上成立清算組,做審計等等事宜,無疑是一件頭疼而繁瑣的事情。

公司轉讓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將其經營活動的全部(包括所有資產和負債)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轉讓給另一家企業(以下簡稱接受企業),以換取代表接受企業資本的股權(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東以其經營活動的全部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向股份公司配購股票。

二、辦理登出需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公司破產程式終結後辦理登出登記的,由破產管理人簽署。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影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公司破產程式終結後辦理登出登記的,由破產管理人簽署。

3、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檔案;

4、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機關備案、確認清算報告的確認檔案;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確認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

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機關在清算報告上已簽署備案、確認意見的,可不再提交此項材料。

公司破產程式終結後辦理登出登記的,不提交此項材料。

5、經確認清算報告;

公司破產程式終結後辦理登出登記的,不提交此項材料,提交人民法院關於破產程式終結的裁定書。

6、清算組成員《備案通知書》;

公司破產程式終結後辦理登出登記的,不提交此項材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應提交《登出公告》證明(登報45天的報樣);

設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登出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登出登記證明。

8、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9、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影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企業登記機關加蓋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蓋公章或簽字。

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實。

公司如果要辦理解散的話,是必須要進行登出的,完成登出之後才是公司解散的最後一個步驟,如果沒有進行的可能會有一定的風險,所以我們在解散公司的時候需要注意到這一點。在辦理登出手續的時候,需要公司法人和股東來進行處理,如果是公司自行結算的話一定要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