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立分公司需要什麼資料?
如果是本地要去外地設立分公司,那麼需要以下證件:
1、總公司的正本營業執照原件
2、總公司的正本營業執照影印件蓋公章(5份)
3、總公司的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本影印件蓋公章(3份)
4、總公司的稅務登記證證正本影印件蓋公章(3份)
5、總公司的章程(總公司登記工商局檔案室出具並蓋章)
6、總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
7、分公司的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簽字的影印件(5份)
8、分公司的負責人任職證明
9、實際經營場所的租房協議及產權證影印
10、財務人員的上崗證影印件和身份證影印件
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話,需要以下材料:
1、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原件;
2、分支機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原件;
3、填寫《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5、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證明;
6、總公司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及影印件加蓋公章;
7、房屋租賃合同原件;
8、產權證影印件(如出租方為公司的加蓋騎縫章;如出租方為個人的騎縫簽字)或產權證明原件;
9、房產備案資訊登記表;
10、總公司章程(必須到總公司所在地的檔案局拉章程並由檔案局蓋章)。
二、分公司應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設立分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1、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名稱必須冠以公司名稱全稱;
2、經營範圍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Χ;
3、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分公司不得與公司在同一經營場所經營。
設立分公司無外乎就是需要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原件,因為總公司已經辦理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就不用分公司在繼續去辦理了,只需要準備好總公司的正副本,或者是稅務登記的影印件就行,然後要同時加蓋一個公章,用原來公司的原公章去刻公司的章在寫上是哪一個分公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