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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經營罪和高利貸一樣嗎?

經營管理 閱讀(9.28K)
非法經營罪和高利貸一樣嗎?

一、非法經營罪和高利貸一樣嗎?

放高利貸與非法經營罪是不一樣的,高利貸的特徵一般是,利息比較高,而非法經營罪,一般是由於不按照規定進行經營的行為。所以兩者之間是有不同之處的。高利貸屬於違法行為,超過法律規定部分的利息不受到法律保護。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的,涉及非法經營罪: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二、放高利貸是否構成犯罪?

(一)借貸的利率只要超過或者變相超過國家規定的利率,即構成高利貸。如目前的規定是民間借貸利息不準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過了就是高利貸,被認定為高利貸的法律不予保護。

(二)認為高利貸法定界限不能簡單地以銀行的貸款利率為引數,而應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專門制定民間借貸指導利率,超過指導利率上限的,即構成高利貸。凡約定利息超過法定指導利率的,其超過部分無效,債權人對此部分無請求給付的權利。

(三)高利貸就是一種超過正常利率的借貸。至於超過多少高利貸,實踐中只能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係,有利於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對具體的借貸關係進行具體分析,然後再認定其是否構成高利貸。

我國的法律法規對於放高利貸以及非法經營的非法行為都是明令禁止的,其實放高利貸的主體和實施非法經營行為的主體,都是以獲得非法利潤為目的,但是在一般情況下,高利貸的違法行為是不會構成刑事犯罪的,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