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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管理和自然人獨資企業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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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管理和自然人獨資企業的區別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為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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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經營管理與自然人獨資企業的區別?

據我所知經營管理與自然人獨資企業的區別還是比較大的。一、定義不同:  1、個人獨資,也稱自然人獨資,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  個人獨資企業,簡稱獨資企業,是指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所有的營利性經濟組織。獨資企業是一種很古老的企業形式,至今仍廣泛運用於商業經營中,其典型特徵是個人出資、個人經營。個人自負盈虧和自擔風險。  2、個體經營是生產資料歸個人所有,以個人勞動為基礎,勞動所得歸勞動者個人所有的一種經營形式。個體經營有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合夥兩種形式。社會上一般認同的個體工商戶則指廣義上的個體工商戶,其中包括個人合夥。  二、適用的法律不同:  1、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  2、個體工商戶依照《民法通則》、《城鄉個體》二商戶管理暫行條列》的規定設立。   三、承擔責任的財產範圍不同:  1、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在一般情況下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只是在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2、而根據民法通則第29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如屬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則以家庭財產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