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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規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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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公司的成立,肯定要有一個領導者,或者說創辦者,一般註冊公司,資料裡面填的名字是誰,誰就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公司的所有事物,如果公司因為經營不善,虧了,那麼也是由法人進行償還相應的債務。那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規定如何?

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規定如何?

一、法人以及法人變更的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是世界各國規範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

法人的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後,其組織、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等重要事項發生的變化,這些事項的變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決定,法人只要作相應的變更登記,即可發生變更效力。惟企業法人的分立或合併,因涉及法人與相對交易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為了維護交易秩序和相對人的信賴利益,法律對分立或合併後法人的債權債務移轉,做了強制性規定。民法通則第44條第1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並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應的規定。

二、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相關法律規定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簽署變更登記申請書的,由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據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關於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決議簽署變更登記申請書。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3)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變更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5)變更住所的,應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6)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簽字備案書。

(7)變更註冊資本的,應提交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對公司註冊資本增加部分或者減少後的註冊資本的驗資證明。

(8)變更股東或發起人的,應提交新股東或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股權轉讓的有關檔案。

(9)變更公司名稱的,應提交公司登記部門出具新的名稱核准通知書

(10)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它檔案。

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一般是股份有限公司裡面,需要簽訂變更合同。由股東大會決定變更的法人人選,一般是票數過半即可。變更法人還要提交一定的資料,比如法人的免職書還有新法人的任職書,還要提交新法人的身份證明,看這個人是否有犯罪記錄等或不良好的記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