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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需要什麼資料

經營管理 閱讀(3.01W)

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需要什麼資料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需要什麼資料

法定代表人姓名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公司加蓋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決定)、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檔案等,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應當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檔案,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其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變動的,應按《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備案提交材料規範》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複提交。

二、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與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區別的,代表人的行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為,只是對被代理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就是企業、事業單位等本身的行為。

公司變更法人代表是比較重要的,公司法人代表變更的流程在我國公司法中就由明確的法律規定。公司法人其不僅對公司的債務需要承擔,同時也關係到公司的發展。因此在公司變更法人代表的時候,需要各方面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