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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擔保貸款所有股東同意嗎?

經營管理 閱讀(7.12K)

一、企業擔保貸款所有股東同意嗎?

企業擔保貸款所有股東同意嗎?

並不需要所有股東同意,除公司法有規定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方法,也因決議事項的不同而不同。普通決議事項須經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特別決議事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規定,特別決議事項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

1、抵押貸款依據貸款額度分別由股東會、董事會或者經理層決定,具體由公司章程決定,請視公司章程。

2、如果大股東利用控制權實際損害其他股東利益行為(包括如題所述),根據具體情況其他股東有權要求撤銷該行為或者要求大股東賠償,需視具體情況。

二、股東會決議的內容

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我國法律上對於企業擔保貸款的相關決定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來處理,特別是對於擔保貸款的相關辦理情況,必須由股東會作出合法的決議後才可以進行辦理,否則是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另外公司章程中也對相關決議的形成有明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