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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家子公司或分公司應該怎麼籤合同

經營管理 閱讀(1.84W)

一、有多家子公司或分公司應該怎麼籤合同?

有多家子公司或分公司應該怎麼籤合同

一般都是子公司或分公司獨立的籤合同的,子公司、分公司和總公司之間的業務都是相互獨立的,在籤合同的時候也互不瓜葛,但子公司和分公司籤的合同需要到總公司報備。分公司雖然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登記,取得了營業執照,具備了經營經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經濟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權範圍內進行,司法實踐中一般不會因為是分公司簽訂的合同而認定無效。

公司法第31條“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但在司法實踐中,第三人選擇由分公司承擔或公司承擔或分公司與公司共同承擔。

子公司也可以獨立的籤合同。母子公司都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可以進行獨立的財務核算

二、合同無效的情形

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三、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區別

子公司與分公司的區別具體為:

1、主體資格不同

子公司具有獨立的主體資格,享有獨立的法人地位。

而分公司則不具有獨立的民事和商事主體資格,僅僅是本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

2、稱謂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名稱,必須冠以某某分公司以提醒當事人。

而子公司有自己獨立的名稱。

3、意志關係不同

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獨立的,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不能進行直接的命令指揮。

而分公司作為本公司的分支機構,其業務的執行、資金的調動完全受制於本公司,與本公司之間是一種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

4、財產關係不同

在財產關係結構上,子公司儘管有母公司的參與,但仍有屬於自己的財產。

而分公司的財產則全屬於本公司,是本公司財產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因此,分公司不存在獨立的法律財產,而子公司的財產則具有完全的獨立性。

5、財產責任不同

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自主經營、獨立核算,其一切後果包括財產責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

而分公司作為非獨立主體,既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也沒有自己獨立的意志,因此其經營後果應當歸屬本公司,由此而產生的財產責任亦由本公司承擔。

6、產品包裝標註不同

子公司在產品外包裝上必須標註自己的名稱和住所。

分公司可以標註自己的名稱、住所,也可以同時標註總公司的名稱、住所,還可以只標註總公司的名稱、住所。

綜上所述,就算是名下有多家子公司或分公司,那也是該怎麼籤合同就怎麼籤合同的,就是說,類似於子公司在獨立開展業務的過程中,如果要籤合同的話,籤合同過程當中應該注意的這些事項沒有什麼特別的規定。其實子公司的管理權還是相對獨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