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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後能否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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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現如今已不再是新鮮詞彙,由於公司設立的門檻較低造成大大小小的公司不勝列舉,擁有公司股權的董事由於各種原因都有可能進行股權轉讓,轉讓股權也是股東的基本權利。股權轉讓在經過法定程式後就可以達到轉讓效果,那麼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股權轉讓後能否撤銷。

股權轉讓後能否撤銷?

一、股權轉讓後能否撤銷?

已經辦理了股權變更登記,並取得協議中約定的股權,原則上不能撤銷股權轉讓協議。

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受第三人欺詐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以脅迫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顯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合同撤銷是指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有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可以經利害關係人請求撤銷該合同,使其發生的法律效力歸於消滅。

合同撤銷後將發生兩方面效力,一是合同自始無效,當事人無需履行合同;二是當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的損失。但是合同被撤銷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二、股權轉讓的具體內容

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表現之一。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及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發的糾紛在公司訴訟中最為常見,其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該類案件審理的難點所在。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所以,必須關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後的適當履行問題。

綜上可知股權轉讓後能否撤銷也要視情況而定,股權轉讓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後,股權轉讓的效果尚未發生,還要經過其他法定程式。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時要提前調查清楚股權的具體情況,當遇到《公司法》54條規定的情形時,可以接觸股權轉讓協議,相反,如果沒有上述情形而且完成所有法定程式時就無法撤銷。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