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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偷漏稅對股東的影響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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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偷漏稅對股東的影響是什麼?

企業偷漏稅對股東的影響是什麼?

企業偷稅漏稅,也應當對參與的股東追究法律責任,公司偷稅漏稅如果股東不知情就沒有關係。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公司法律形式避稅的方式有哪些?

1、利用稅法本身存在的漏洞。利用稅法中的選擇性條文如增值稅購進扣稅的環節不同,房產稅的計稅方法(從租從價)不同;利用稅法條文的不一致、不嚴密,如對起徵點、免徵額等;還有利用一些優惠政策沒有規定明確期限的,如投資能源、交通以及老少邊窮地區再投資退稅等,無時間限制。

2、轉讓定價避稅。關聯企業高進低出,或者低進高出,轉移利潤,涉及企業所得稅,營業稅或增值稅等;改變利息、總機構管理費的支付,影響利潤;改變出資情況,抽逃資本金等,逃避稅收。

3、資產租賃避稅。如關聯企業中,效益好的向效益差的高價租賃裝置,調節應納稅所得,求得效益好的企業集團稅收負擔最小化;關聯企業之間資產相互租賃,以低稅負逃避高稅負,如以繳納營業稅逃避繳納所得稅。

4、避稅地避稅。納稅人利用國與國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特區、開發區、保稅區的稅收優惠政策,在這些低稅負地區虛設常設機構營業、虛設中轉銷售公司或者設定信託投資公司,轉移利潤從而減少納稅。

對於公司企業存在偷稅漏稅的行為,是嚴重違反我國法律稅務法的相關規定的,特別是對於企業偷稅漏稅的股東,由於對公司的生產運營是有決策權的,所以顯然是需要追究領導責任,另外對於企業法人也是需要審查的,不知情的可以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