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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創業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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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生活之中,我們知道,一般公司的信用狀況要比政府和金融機構的信用都要差,所以,大多數公司發行債券時被要求提供某種形式的擔保。但是,還有少數大公司因經營良好、信譽卓著,也可以發行信用公司債。那麼我們所說的創新創業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是什麼?下面本站小編將為您進行詳細的解答。

創新創業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是什麼?

一、創新創業企業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有關規定,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 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 000萬元;

(二)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餘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淨資產額的40%;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餘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三)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募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四)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努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七)經資信評級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二、企業債券發行程式

(一)發行人形成發債意願並與發改部門預溝通;

(二)證券公司盡職調查;

(三)發行人內部審批程式;

(四)確定符合市場需求的債券資信增級手段;

(五)相關中介機構完成現場工作;

(六)完成債券資信增級相關手續;

(七)發行人和證券公司簽訂正式的公司債券承銷協議;

(八)證券公司和發行人一起完成組建承銷團的工作,簽訂承銷團協議;

(九)以證券公司為主製作完成企業債券公開發行申請材料;

(十)由所在地發改部門報市發改委;

(十一)獲得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的發行核准;

(十二)向投資者初步詢價,證券公司與發行人根據詢價結果協商確定發行;

(十三)刊登募集說明書;

(十四)債券正式公開發行,機構投資者認購及銷售網點發售;

(十五)債券募集資金到達發行人賬戶並驗資確認,發行結束;

(十六)向中央國債登記公司或證券交易所提出債券交易流通申請。

創新創業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是什麼?通過了解可知,企業發行公司債券需要依照法定的程式進行,同時也要滿足相應的規定。另外對於投資者來說,在選擇證券公司時,一定要看其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有沒有償債的能力等情況進行綜合的考量。還想了解更多的知識可以點選下面的延伸閱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