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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成立條件是什麼 | 流程是怎麼樣的?

經營管理 閱讀(2.26W)

一、私募基金成立條件

私募基金成立條件是什麼,流程是怎麼樣的?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3、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註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基金型企業的經營範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諮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範圍以外的其他經營專案,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發放貸款;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8、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9、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10、管理型基金企業的經營範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諮詢。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後,應當公告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

(三)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

(四)債券利率的確定方式;

(五)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債券擔保情況;

(七)債券的發行價格、發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淨資產額;

(九)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

(十)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

二、私募基金成立流程

1、公司戰略規劃,自今年初開始,證監會及中基協先後下發了諸多規範性檔案,治理行業亂象,規範私募公司運營。從大的環境上講,私募行業的監管是趨緊的,所以要求我們合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

2、確定行業型別,根據中基協最新改版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分為3種,基金管理人在規劃時應明確基金管理人型別及下述的基金產品型別,便於後面事項的安排。

3、公司註冊流程:確定公司名稱、型別、註冊資本、經營範圍、還要履行金融審批程式等。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解答的關於“私募基金成立條件以及流程”的具體知識。私募基金成立條件主要參考當前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不管是名稱還有經營範圍都需要和法律一致。其次,私募基金的成立流程與公司成立流程有相似處,但是還需要注意公司戰略規劃、申請私募基金牌照以及產品發行等等。遇到不理解的問題,小編建議登入本站網站諮詢線上的專業律師,這是很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