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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宣佈破產債務怎麼辦?

經營管理 閱讀(6.32K)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總是有賺有虧的時候,當然面臨虧錢,一定要採取恰當的措施來應對,這樣才能挺過難關,讓公司得到更好的發展,否則就只能破產倒閉了。但這個時候公司往往會有債務存在,此時公司宣佈破產債務怎麼辦呢?下文中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公司宣佈破產債務怎麼辦?

一、公司宣佈破產債務怎麼辦

企業法人應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1、破產費用。包括: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

2、共益債務,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為了全體債權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產程式順利進行而發生的債務。共益債務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

(2)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

(3)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

(4)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

(5)管理人或者相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6)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3、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此外,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額清償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二、申請破產的程式

1、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當然債權人也可申請)

2、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

3、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目的;申請的事實和理由;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4、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企業破產法》第十條規定: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

企業法人在清償還債前,應當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破產費用。破產費用是對破產財產保管、清理、處理和估價時所需要的費用。

結合上文的介紹,大家應該清楚公司宣佈破產債務怎麼辦吧。一般公司在進行破產清算程式的時候,往往會發出公告要求債權人及時的申報,而之後也會以公司的財產為限來實際清償自己的債務。如果你對此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