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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髮行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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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募基金髮行條件

私募基金髮行條件有哪些

依據於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設立私募基金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應當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

(一) 實繳資本或者實際繳付出資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二) 自行募集並管理或者受其他機構委託管理的產品中,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的規模累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三) 有兩名符合條件的持牌負責人及一名合規風控負責人;

(四) 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在金融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機關以及商業銀行、自律管理等機構無不良誠信記錄。

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創業投資管理機構等符合登記條件的,應當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基金投資者資格要求

要求投資者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所投資私募基金風險能力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

個人:

(一)個人或者家庭金融資產合計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

(二)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20萬元人民幣;

(三)最近3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於30萬元人民幣;

(四)公司、企業等機構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五)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隻私募基金的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六)投資者應當確保委託資金來源合法,不得非法彙集他人資金投資私募基金;

(七)投資者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提供收入或者資產情況的證明檔案,並應當如

實告知其投資目的、投資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等基本情況。另外如果是公司上市或者是公司發行債券需要幫助都可以找我。

私募基金髮行條件和投資人的資格相信大家都已經瞭解了。私募基金是向少數的投資者或者機構發行證券的一種投資方式,它要求投資者具有一定的投資實力,與平時我們所瞭解的股權投資不同,私募基金的投資人門檻較高,且人數有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