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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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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由於公募基金設立條件和流程都十分嚴苛,因此不少投資者都選擇進行私募基金投資。但是,由於私募基金只針對特定的人融資,法律對其投資者也設立了一定的限制。今天,大家就和本站小編一起來詳細瞭解一下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標準是什麼吧。

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標準是什麼?

一、私募基金投資者門檻

1、證監會正式公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對合格投資者單獨列為一章明確的規定。明確私募基金的投資者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

2、根據新要求的“合格投資者”應該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以及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隻私募基金的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投資者的個人淨資產不能低於1000萬元以及個人的金融資產不能低於300萬元,還有就是個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於50萬元。

3、因為考慮到企業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設立並且受到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投資計劃等機構投資者均都具有比較強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從業人員對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認可為合格的投資者。

二、私募基金

1、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體募集的資金。與之對應的公募基金(PublicFund)是向社會大眾公開募集的資金。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證券投資基金。

2、從研究正規化來劃分,證券投資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種: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這三種分析方法基於完全不同的理論體系和邏輯結構,其主要研究物件,都只側重於市場運作的某一特定方面或者範疇,都有其合理性和侷限性,但對於全面認識和深入探索市場執行規律,又都是必不可少的。它們所依賴的理論基礎、前提假設、正規化特徵各不相同,在實際應用中它們既相互聯絡,又有重要區別。其中,基本分析屬於一般經濟學正規化,技術分析屬於數理或牛頓正規化,演化分析屬於生物學或達爾文正規化。

3、廣義的私募基金除指證券投資基金外,還包括私募股權基金。在中國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中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其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

三、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法律規定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章 合格投資者

第十一條 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單隻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

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第十二條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隻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一)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

(二)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第十三條 下列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

(一)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二)依法設立並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三)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彙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併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但是,符合本條第(一)、(二)、(四)項規定的投資者投資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和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

私募基金的投資者的淨資產不能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對於某些特殊的私募基金專案甚至要求3000萬元以上。因此,您在選擇或者判斷私募基金時,一定要對對方資產進行盡職調查,以免給您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