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不同型別企業有什麼不同

經營管理 閱讀(9.49K)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4、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5、個體工商戶:是指生產資料屬於私人所有,主要以個人勞動為基礎,勞動所得歸個體勞動者自已支配的一種經濟形式。個體工商戶有個人經營、家庭經營與個人合夥經營三種組織形式。由於個體工商戶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所以個體工商戶不具備法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六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六十一條

不同型別企業有什麼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