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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出口退稅申報手續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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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是我國的一個重要稅種,外貿企業在辦理貨物出國手續時,要繳納一定金額的關稅。我國為了鼓勵一些行業發展,對符合條件的外貿企業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其可以向稅務機關申報出口退稅。那麼外貿出口退稅申報手續是怎樣的?下面我們一起聽聽小編的看法。

外貿出口退稅申報手續是怎樣的?

一、外貿出口退稅申報手續是怎樣的?

1、申報資料

出口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收齊出口貨物退稅所需的有關單證,使用國家稅務總局認可的出口貨物退稅電子申報系統生成電子申報資料,如實填寫出口貨物退稅申報表,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H貨物退稅手續。逾期申報的,除另有規定外,稅務機關不再受理該筆出H貨物的退稅申報,該補稅的應按有關規定補徵稅款。

2、預審

出口單位申報出口貨物退稅時,稅務機關及時予以接受並進行初審。經初步稽核,出口商報送的申報資料、電子申報資料及紙質憑證齊全的,將繳款書資訊(輸人資料庫)與報關單資訊(出H)分別輸入退稅申報專用程式後,製成出口退稅預審軟盤,報送稅務機關進行預審。預審通不過的,稅務機關不予受理該筆出口貨物的退稅申報,並要當即向出口單位提出改正、補充資料、憑證的要求。企業應撤銷該退稅單證,並調整申報資料。

3、出口退稅申報的稽核審批

稅務機關受理出口單位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對申報憑證、資料的合法性、準確性進行審查,並核實申報資料之間的邏輯對應關係。

4、辦理退稅

稅務機關將出口單位申報的手續齊備、內容真實的資料進行稽核無誤後辦理退稅手續。

二、外貿出口退稅申報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自有外貿經營權的出口企業

自有外貿經營權的出口企業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有關單證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免)手續。出口退稅隨附的材料包括以下的全部或部分單證: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出口銷售發票、進貨發票、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出口貨物運單和出口保險單、加工單位申報資料、產品徵稅證明、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及其他所需材料。

2、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企業

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貨物,一律在委託方退(免)稅。委託方在申請辦理退(免)稅時,必須提供以下的全部或部分憑證資料: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受託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代理出口協議副本、銷售賬及其他所需材料。

綜上所述,符合辦理出口退稅的外貿企業,應該在貨物出口之後,收集相關資料,包括出口貨物單證、發票,出口貨物運單等,積極進行外貿出口退稅申報。稅務機關接到申報材料後,會展開初步稽核,然後進行復核,經確認資料無誤的,稅務機關會為其辦理退稅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