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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後的債務誰還?

經營管理 閱讀(6.79K)

一、公司破產後的債務誰還?

公司破產後的債務誰還?

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即以公司的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責任是有限的,那些多出來的債務又債權人自己承擔,因為他沒有看到該公司的資產負債表,資不抵債還要給他投資,如果存在報表作假,那麼可以起訴法人代表和財務人員。

公司進入破產程式,肯定是由於資不抵債的原因造成的。由於是有限責任公司,只承擔有限賠償,所有的清算都是在公司全部資產這個框架內完成。在公司全部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情況下,出資人不需繼續承擔賠償責任。也不需要股東按比例繼續清償債務了。

如果單純是出資人,公司破產要承擔出資受損的責任,如果是經營者,公司破產要承擔下崗回家,職業聲譽受損的責任。雙方對於破產後還欠付的債務都不需要承擔其他責任。

公司是企業法人,它的特點是依法成立,有單獨的財產,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單獨承擔民事責任。所以說一般情況下,公司是單獨承擔民事責任的。例外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單獨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單獨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股東出資不實的。出資不實時,由出資的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發起人註冊資金不實的範圍內承擔責任。

4、股東抽逃資金。抽逃出資的股東應在抽逃註冊資金的範圍內承擔責任。

5、公司登出,如果經清算公司仍有財產,由分得財產的股東對公司債務在分得財產範圍內承擔償還責任

因為公司在進行破產的時候,會將自己名下所有的資產,包括相關的土地或者是樓房以及車輛都進行相關的清算變賣,以償還和補貼下崗員工的相關賠償問題。所以公司在進行破產的時候,是由公司自身來進行承擔賠償責任,而不由他人來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