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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股股東可以不出資嗎?

經營管理 閱讀(1.99W)

一、實股股東可以不出資嗎

實股股東可以不出資嗎?

實股股東不可以不出資,已經登記的公司實股股東必須為工資出資,無論出資的比例是多少都可以。對於未實際出資的股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追究該股東的出資義務及違約責任。

公司全面出資的股東有權提起訴訟,要求該股東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同時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資協議承擔違約責任。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2、要求該股東將未出資的股權內部轉讓。

出資到位的股東可以與該股東協商要求其將未出資部分的股權內部轉讓,之後由受讓股權的股東履行出資義務。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公司是資合性的法人,公司的生命源自於股東最初投入的資本。股東出資是否適當與公司日後能否正常運轉息息相關,事關交易安全和公司信用,對公司債權人權益的保護尤顯重要。

二、如何確定股東的出資時間

(一)、採用實繳資本制時,公司設立時股東即應繳足全部註冊資本。後來採用實繳資本與認繳資本相結合的折中態度,公司設立時應出資到位的金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且為後續註冊資本的到位時間規定了2年或5年的最長期限。

(二)、除有特殊限制的主體外,徹底採取認繳資本制。股東的認繳出資額、出資時間,完全由股東自行約定並在章程中載明。股東按約定時間足額完成出資即可。當約定的出資時間到期,但股東認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調整出資時間。

(三)、公司章程約定出資時間還有兩層實務價值:一是到期股東負有向公司繳足當期出資的義務,當該項義務未完成時,公司的債權人可向股東要求履行出資義務,用於償還公司債務;二是未履行當期出資義務的股東,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股東的出資對於企業經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有部分股東只是口頭上承諾出資,沒有實際的出資行為,這種是違法規定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公司的正常運營離不開資金的支援,只有正常出資股東才完全享有股東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