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申辦養老院條件

經營管理 閱讀(1.9W)

開辦養老院的條件如下: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準,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範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範;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定批准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定的下列基本標準: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準,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範》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範》;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

申辦養老院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