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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籤訂股權轉讓協議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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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上的公司越來越多的建立,公司的股權也在我國的經濟市場上進行流通了。股權作為一項公司權益具有一定的經濟性和價值性。那股東在私下進行交易的股權,我國的法律認可嗎。下面就私下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有效嗎,這類問題為大家進行解釋。

私下籤訂股權轉讓協議有效嗎?

導致公司股權轉讓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違反公司章程規定

公司法規定,“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從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條第二、二款的適用。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有規定,應優先適用章程的規定。比如“公司章程規定股東轉讓股權時,只能轉讓給股東張三”,如果股東將股權轉讓給了股東李四,那麼個轉讓行為就會被認定為無效。或者公司章程規定“股東轉讓股權時,只能以原始價轉讓給其他股東,其他股東按出資比例購買,不能轉讓給股東外的其他人”,如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他人時,其協議也有可能被認為無效。

這裡我們要注意:

(1)、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的限制性條款不能與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相牴觸的

(2)、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條款不能禁止股東轉讓股權。如果有這種規定則因違反股權自由轉讓的基本原則,剝奪了股東的基本權利,應屬無效。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優先購買權】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2、違反公司法規定

在公司章程沒有對股權轉讓進行規定時,股權轉讓應適用公司法第72條之規定。如果股東違反其規定轉讓股權,應被認定為無效。

股東內部轉讓一般沒有什麼爭議。如果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時,應爭得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先購買權。如果兩個以上的股東都主張優先權時,各方可協商購買比例,如協商不成,各方按出資比例購買。

股東在向其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如果違反上述程式與規定,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轉讓無效。

3、違反特別規定

根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國有股權轉讓是需主管部門審批的。批准機關一般為國資委或當地政府。如國有股轉讓沒有經過批准,也會被認定為股權轉讓無效。

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時必須詳細瞭解公司法及相關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否則將導致轉讓無效,從而帶來麻煩和損失。

這主要還要看股東的身份和公司的章程來決定的。如股東在董事會上對轉讓的股權進行說明,並半數通過了。股東在私下進行簽訂的股權轉讓,我國的法律予以支援。如股東無說明,私自進行轉讓的股權,我國法律不予保護。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