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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與子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經營管理 閱讀(4.6K)

現實中,有的公司發展的好,就開始擴大規模,其中部分設立了分公司,然而另一部分卻成立了子公司。大家應該都清楚分公司一般與總公司相對,而子公司則與母公司對應。那這個分公司與子公司的區別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分公司與子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1)設立方式不同

分公司由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機關申請設立,屬於設立公司分支機構。

子公司由公司股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應當符合《公司法》對公司設立條件和投資方式的要求。

(2)法律地位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以總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資格,擁有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3)受控制方式不同

分公司的人事、業務、財產受總公司的直接控制,在總公司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母公司對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過任免子公司董事會成員、作出投資決策等方式影響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承擔債務責任方式不同

分公司由於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總公司在財務上統一核算,因此,其經營債務由總公司負責清償,即總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為限對分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

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5)領取的營業執照不同

分公司領取的是營業執照,有負責人字樣。

子公司領取的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樣。

(6)產品包裝標註不同

分公司可以標註自己的名稱、住所,也可以同時標註總公司的名稱、住所,還可以只標註總公司的名稱、住所。

子公司在產品外包裝上必須標註自己的名稱和住所。

(7)徵稅方面不同

設立分公司還是通過控股形式組建子公司,在納稅規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於分公司不是一個獨立法人,它實現的盈虧要同總公司合併計算納稅,而子公司是一個獨立法人,母、子公司應分別納稅,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稅後利潤中才能按股東佔有的股份進行股利分配。一般說來,如果組建的公司一開始就可盈利,設立子公司就更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況下,可享受到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稅收優惠和其他經營優惠。如果組建的公司在經營初期發生虧損,那麼組建分公司就更為有利,可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

即上文中提到的徵稅、設立方式、法律地位、承擔債務責任方式等等。嚴格來說,子公司屬於一個獨立的企業法人了,但分公司卻不是。一般分公司的債務往往都是由總公司來承擔的,但子公司卻是自己獨立承擔自己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