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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身份證遺失被別人用來做企業法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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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身份證對於我們來說是特別重要的,是證明一個人所有資訊的東西,那麼公司法人身份證遺失被別人用來做企業法人怎麼辦?遇到了這種情況首先的話就是向當地的公安機關報案,把盜用的所有情況全部說出來,再讓公安機關認真的核對事實,那麼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公司法人身份證遺失被別人用來做企業法人怎麼辦?

首先直接去公安機關報案,向工作人員說明情況,一定要把身份證被盜用的事情說清楚,落實到材料上,寫明時間地點,身份證號等資訊,以及身份證被盜用的情況是什麼,比如身份證被盜用變更為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充分說明情況,要收好報案回執單。  

根據國家規定,在牽涉信用卡、儲蓄卡、保險、公證租賃等需要身份證才能辦理的業務時,都須本人出示身份證原件及親筆簽字(手印)。萬一出現了違反規定辦理上了述業務,給造成他人損失的,由瀆職者承擔責任。所以不必過於擔心,解釋清楚在警察局應該問題不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有關規定: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各相關證件使用部門負有核對人、證一致性的義務,確認無誤後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

身份證丟失後被人冒用註冊公司,該如何撤銷我的法人身份?

屬於冒用他人身份證的違法行為,可以報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行為之一,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洩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資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綜合上面所說的,一張身份證只代表一個人的所有資訊,如果發現有人冒用者那麼肯定要受到法律的處罰,因此公司法人身份證遺失被別人用來做企業法人怎麼辦?這首先想到的就是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損失,所以,我們一定要把身份證放好,不然就會被不法分子拿去利用做違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