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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券能不能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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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債券可以依法流通

公司債券能不能流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司債券可以流通,流通價格由轉讓人與受讓人約定。公司債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轉讓。

公司依法發行的公司債券與股票等其他有價證券一樣,具有流通性,可以轉讓。依法轉讓公司債券是債券持有人享有的民事權利。根據本條規定,公司債券的流通價格主要通過兩種方式確定:

(一)、由轉讓人與受讓人約定。公司債券的流通一般應當遵循證券交易活動公平、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由債券轉讓人與受讓人協商決定。因此,一般通過協議轉讓公司債券的,債券流通價格,也就是債券的交易價格,由轉讓人與受讓人約定。

(二)、按照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確定。公司債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採用集中競價的方式轉讓。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依法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或者在國務院批准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這樣有利於維護證券市場的交易秩序。

二、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企業債券的主管部門是國家發改委,根據《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發改財經【2004】1134號文和發改財經【2008】7號文的規定,企業債券發行人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籌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方向,所需相關手續齊全,包括主管機關批文、土地、環評等;

2、企業存續時間超過三年,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3、淨資產規模達到規定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和其他型別企業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4、已經發行的企業債券或者其它債務未處於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狀態;

5、企業累計發行債券餘額不得超過其淨資產(不含少數股東權益)40%;

6、近三年連續盈利,且近三年平均淨利潤足以支付債券一年的利息,現實審批時國家發改委一般要求近三年平均淨利潤能夠覆蓋債券一年利息的1.5倍;

7、用於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的,應符合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資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則上累計發行額不得超過該專案總投資的60%。用於收購產權(股權)的,比照該比例執行。用於補充營運資金的,不超過發債總額的20%。

三、法律依據

1.《公司法》;

2.《證券法》;

3.《企業債券管理條例》;

4.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中國證監會每年有關企業債券工作的通知;

5.地方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地區分行等每年有關企業債券工作的通知。

四、公司債券發行程式

對於發行企業債,在企業確定發行意向之後建議首先確定主承銷商,由主承銷商配合企業以及相關地方政府部門完成以下工作。

1.董事會和股東會對發行債券作出決議,確定發行主體,選定主承銷商;

2、確定擔保人或擔保方式,擔保通常有第三方擔保、土地抵押擔保、設立償債基金等方式;

3、確定籌集資金的使用專案;

4、確定其他中介機構,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信用評級等中介機構;

5、確定發行方案;

6、主承銷商協助向地方發改委提出發行企業債券的申請;

7、主承銷商協助企業建立與主管部門的關係;

8、製作申請材料並報國家發改委審批;

9、發行和承銷準備工作;

10、發行事宜包括銷售、劃款、承銷工作彙報、驗資等;

11、 其他工作包括資訊披露、在每個環節作企業的顧問等。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可以看出,公司債券同股票等其他形式的債券一樣,同樣是具有流通性的,只是流通性的大小是不一樣的,因此公司債券能不能流通在現實中的交易並非難事。目前我國的公司債券的流通方式上文提到了當事人協議和證券市場交易,在證券市場交易的公司債券一般來說必須要求是經過上市的公司債券,條件更為嚴格,但是流通性更強,範圍更廣,至於選擇哪種方式大家結合實際自行做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