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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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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條件如下:
1、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註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併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佔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
2、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3、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6%;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4、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八大領域)。
5、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智慧財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工作指引》要求。
6、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佔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註冊資本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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