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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可不可以使用被監護人的財產

經營管理 閱讀(1.84W)

監護人不可以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條規定,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監護人可不可以使用被監護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