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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融資租賃公司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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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設立融資租賃公司流程是怎樣的?

設立融資租賃公司流程是怎樣的?

融資租賃發起人簽訂發起人協議,約定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的各個事項。制定融資租賃公司章程、決定融資租賃公司名稱、地址以及營業範圍,還有公司的形式。然後到工商局進行登記相關的登記,最後公司股東應當履行自己的出資義務,完成出資。設立公司需要的材料包括:

1、《融資租賃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由董事會簽署;

3、由發起人親自簽署的或由會議的主持人與出席會議的董事親自簽字的股東大會或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募集設立的提交)相當於股東會決議(設立);

4、全體發起人簽署或者全體董事簽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證件影印件;

6、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件影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及身份證件影印件;

8、住所使用證明;

二、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物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技術裝置或其他物資,作為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約定取得租賃物的長期使用權,在承租期間,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賃期滿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置租賃物。

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物的處理有下列三種形式:

1、退租法

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按租賃合同約定的要求將租賃物退還給出租人,由出租人自行處理出租物,由於租賃物在出租期滿內一般均已達到使用期限,出租人收回後難以再租或轉讓,所以,對租賃物期限屆滿後的處理,一般不採用這種方式法。

2、續租法

在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前的合理時間內,承租人應通知出租人,就租賃物的繼續租用進行協商,確定續租期限﹑租金等內容,在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時簽訂續租合同法。

3、留購法

承租人支付名義貨價後獲得出租物的所有權。這種方法對出租人﹑承租人均有利,所以,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後,對租賃物的處理一般多采用這種方式法。

綜上所述,公司發起人要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的,先要簽訂發起協議書,寫一份公司章程,到金融監管部門登記備案,拿到許可後,辦理工商登記和銀行開戶,等這些手續都辦好後,公司就可以開業經營,對外提供融資租賃服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