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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賠償n+1是怎樣的意思

經營管理 閱讀(2.04W)

所謂的新勞動法,一般是指2008年頒佈實施的《勞動合同法》。這裡的N指的是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條。所謂的+1,特指《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裡3種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時,額外支付的1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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