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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私下股權轉讓籤協議有效嗎

經營管理 閱讀(2.52W)

一、雙方私下股權轉讓籤協議有效嗎

雙方私下股權轉讓籤協議有效嗎

公司是由股東出資成立的,股東對於公司來說至關重要,出資的多少直接決定著在公司的話語權,股東存在資金困難或者其他問題的時候,就想著轉讓自己的股權來變現資金,解燃眉之急。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私下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有效主要還是看有沒有違反法定的幾種情況,如果沒有違反就是有效的。

具體的法定情況如下:

1、違反公司章程規定。

2、違反公司法規定。

3、違反特別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二、股權轉讓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1、轉讓方在正式通知公司辦理股權變更手續之後,除了股權轉讓合同有特殊約定的以外,他在合同中的基本義務就履行完畢了,至於公司及其他股東採取什麼樣的行動,轉讓方並不能控制。對於受讓方不能正常取得股東身份或行使股東的權利,如果轉讓方對此並無過錯,就不應該由轉讓方承受不利後果或承擔責任。因此,在此情況下,應該承認股權轉讓合同的約束力,不支援受讓方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要求。

2、因公司怠於或拒絕履行法定義務,而使受讓方不能正常取得股東身份或行使股東權利時,對於受讓方的民事權利,完全可以給予適當的法律救濟。在此情況下,股權受讓方可以起訴公司,請求法院判令公司及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排除對股東行使權利的妨礙。法院可以判決支援受讓方的主張。

在實踐中,冒充其他股東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只要事後沒有獲得追認的,應該認定轉讓協議無效。需要注意的是現實中公司隱名股東認為因其是實際出資人,掛名股東沒有實際出資,不享受股東權益。因此,隱名股東往往在未經掛名股東的授權的情況下替代掛名股東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這種股權轉讓協議也應當認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