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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併後營業執照怎麼處理

公司經營案例 閱讀(2.04W)

企業合併後營業執照的處理需要區分不同的合併方式。第一,吸收合併,即一個企業吸收另一個企業。此時,被吸收的企業需要辦理登出登記,營業執照也需要登出,而吸收企業的營業執照繼續使用。第二,新設合併,即有資質的幾家企業,合併重組為一個新企業。此時,舊的企業需要全部登出營業執照,由新合併的企業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新的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公司合併後營業執照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