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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股東分紅權是如何規定的

兼併收購 閱讀(1.82W)

股東分紅權,指股東基於公司股東的資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請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權利。
股東行使該權須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從實體上公司需有實際可供分配的利潤。
二是從程式上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得到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通過。在以上兩個條件未滿足時,股東的盈餘分配權尚只能是法律層面的期待權益。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法律對股東分紅權是如何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