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兼併收購>

分公司可以不辦營業執照嗎

兼併收購 閱讀(2.92W)

不可以,須持總公司營業執照、分公司住所證明等材料在分公司所在地辦理分公司營業執照。如果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義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締,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可以不辦營業執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