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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普通合夥企業註冊資本需要哪些條件?

合夥聯營 閱讀(1.39W)

一、普通合夥企業註冊資本需要哪些條件?

2022普通合夥企業註冊資本需要哪些條件?

2018普通合夥企業註冊資本需要的條件有:有二個以上合夥人(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書面合夥協議;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普通合夥企業的概念是什麼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企業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三、普通合夥企業設立條件

1、有二個以上合夥人。

合夥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組織。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注意: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人的人數沒有上限。

2、有書面合夥協議。

合夥協議是合夥企業最重要的法律檔案,也是確定合夥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基本依據。

合夥協議依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

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夥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在合夥協議中載明。

注意:①用勞務作為出資是合夥企業特有的規定,並且只有對普通合夥人才適用。②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4、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普通合夥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普通合夥”字樣。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普通合夥企業設立

申請登記合夥企業,只要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企業登記機關能夠當場登記的,應予當場登記,發給營業執照。不能當場登記的,企業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登記的決定。

合夥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合夥企業成立日期。

合夥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普通合夥企業註冊需要滿足五個條件,這在我國的公司法中能夠找到鑲銀的個法律制度進行制約,只有同時滿足以上五項條件的才能夠順利的成立普通合夥的公司。註冊過程中需要用到的材料以及相應的辦理流程是需要到當地的工商局進行詳細瞭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