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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和股權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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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和股權的差別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股權和債權能出資嗎

可以出資
股權即可以用貨幣估值,又可以依法轉讓,符合公司法關於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標準,當然可以用來向公司出資。《公司法解釋三》第11條規定:出資人以其他公司股權出資,符合下列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出資人已履行出資義務:

(一)出資的股權由出資人合法持有並依法可以轉讓;

(二)出資的股權無權利瑕疵或者權利負擔;

(三)出資人已履行關於股權轉讓的法定手續; 債權也是一種無形財產權,法理上當然可以出資。在此分兩種情況說明:

(1)【債轉股】是指公司欠他人債務,經公司股東與債權人事前約定(可轉換的債權)或事後商定(普通債權轉股權),公司不向債權人償還債務,而將公司財務賬目上的應付款轉為公司的實收資本,從而使該債權人成為公司的股東。債權轉股權不適用於新設立的公司,只適用於存繼的公司,且對公司幾乎無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