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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抽逃出資案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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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東抽逃出資案由有哪些?

股東抽逃出資案由有哪些?

1、因股東虛假出資而引起的公司向股東提起的履行出資義務的訴訟。

2、因股東抽逃出資而引起的公司要求股東承擔返還出資責任的訴訟。

3、瑕疵出資的股權轉讓及其民事責任承擔引起的訴訟。

二、虛假出資的常見表現

1、利用估價不當的方法虛假出資。在我國,出資方式除了貨幣之外,還有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方式。而後幾種出資方式,由於不是貨幣形式,是需要估價的。往往授意估價機構高估價格,以達到需要虛假出資的目的。

2、利用虛假驗資的方式虛假出資。由於驗資是由中介機構實施的,投資人往往通過中介機構出具的虛假的驗資報告來達到虛假出資的目的。

3、抽逃出資。投資人在利用向他人借貸、租賃財產和裝置等方式出齊註冊資本,公司成立之後,則以各種名義抽走資金,使公司成為買空賣空的皮包公司。

三、虛假出資的法律責任

1、企業法人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根據《公司法》第198條規定,虛報註冊資本的法律責任違反本法規定,虛報註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註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註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3、根據《刑法》第158條,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檔案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註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註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報註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公司股東是不可以抽逃出資的,對於股東對相關股權進行處理的情況,只能通過合法的股權轉讓才可以進行,但相關情況必須經過法律上的明確規定,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存在異議的還可以起訴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