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情況而定。一般都要求轉讓方本人親自去,以便確認股權轉讓的真實性。
法律上講,委託是可以的,具體看工商局認不認可了。也可以考慮對股權轉讓協議進行公證,提交公證書後本人不去,具體看當地工商局是否認可了。
需要的材料:
1、企業股權轉讓及修改合同(中外合資企業)、章程相應條款的申請報告;
3、企業股東會或董事會關於股權轉讓及修改合同、章程相應條款的決議;
4、股東會或董事會成員名單;
5、企業投資各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合同修正案(中外合資企業);
6、企業投資各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章程修正案;
7、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註冊資本已到位的驗資報告(影印件)或者評估報告;
8、原合同(中外合資企業)、章程及歷次修正案(影印件);
9、股權受讓方為境外投資者的需提供經公證和認證的境外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及中文翻譯件、資信證明;股權受讓方為境內投資者的需提供境內投資方的營業執照原件及法人身份證原件,且需所有境內投資者現場確認;
10、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11、同意轉讓的決議。
法律依據:《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