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股權>

股東變更和股權變更的區別

股權 閱讀(6.82K)
股東變更和股權變更的區別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股東變更就是股權變更嗎

不是一個意思,但存在因果關係。股權轉讓是導致股東變更的原因之一。
變更股東和股權轉讓不是一個意思,是二個不同的概念。變更股東是公司變更的專案中一類。變更出去的股東需要將股權轉讓給新進來的股東就是股權轉讓。股權轉讓時伴隨著股東變更發生的。
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變更股東則是股權轉讓的結果,但如果僅是在原股東間相互轉讓部分股權的,則不需變更股東,而只需要變更股東所持的股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