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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定向增資擴股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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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定向增資擴股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公司定向增資擴股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組織機構程式碼正本原件;

3、稅務登記證正本原件;

4、公章、財務章、人名章;

5、法人身份證原件;

6、原公司章程;

7、原驗資報告影印件;

8、開戶許可證原件;

二、增資擴股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1、增資擴股、利用直接合作所籌集的資源屬於自有資源,與借人資源比較,它更能提高企業的資信和借款能力,對擴大企業經營規模、壯大企業實力具有重要作用。

2、增資擴股、吸收直接合作不僅可以籌集現金,而且能夠直接獲得其所需要的先進裝置與技術,這與僅籌集現金的籌合作方式相比較,更能儘快形成生產經營能力。

3、企業根據其經營狀況向合作者支付報酬,企業經營狀況好,要向合作者多支付一些報酬,企業經營狀況不好,就可不向合作者支付報酬或少付報酬比較靈活,沒有固定支付的壓力,所以財務風險較小。

三、公司增資擴股的方式有哪些?

1、以公司未分配利潤、公積金轉增註冊資本。

依據《公司法》第 167條之規定,公司稅後利潤首先必須用於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 (提取比例為 10%,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超過公司註冊資本50%的,可以不再提取),有剩餘的,方可在股東之間進行分配。分配公司利潤時,經股東會決議,可將之直接轉增註冊資本,增加股東的出資額。

依據《公司法》第 169條之規定,增加公司資本是公積金的用途之一,需要注意的是,法定公積金轉為註冊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25%。另外,公司以未分配利潤、公積金轉增註冊資本的,除非公司章程有特殊規定,否則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 (詳見《公司法》第35條)、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 (詳見《公司法》第 167條)增加股東的註冊資本。

2、公司原股東增加出資。

公司股東還可以依據《公司法》第27條的規定,將貨幣或者其他非貨幣財產作價投入公司,直接增加公司的註冊資本。需要注意的是,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作為出資的貨幣應當存入公司所設銀行賬戶,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詳見《公司法》第 28條)。

3、新股東投資入股。

增資擴股時,戰略投資者可以通過投資入股的方式成為公司的新股東。新股東投資入股的價格,一般根據公司淨資產與註冊資本之比確定,溢價部分應當計入資本公積。另,依據《公司法》第162條之規定,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債亦可轉換為公司註冊資本,轉換後公司註冊資本增加,債券持有人身份從公司債權人轉換成為公司股東。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幾種增資擴股方式可以混合使用。

公司經營逐步穩定的情況下,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大多數公司會選擇增資擴股,因為增資擴股會擴大公司規模,司法實踐中也有很多專案對公司的註冊資本是有要求的,但是增資擴股時要注意規避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