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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債股東轉讓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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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債股東轉讓股權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逐步成熟,股權轉讓已經變得活躍起來。一些已經獲利或者對手中持股公司發展前景不在看好的股東會選擇轉讓股權,以使利益最大化。那麼什麼是股權轉讓?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有什麼條件?下面由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公司欠債股東轉讓股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是向股東意外的,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