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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地址造假的法律風險

公司設立 閱讀(2.16W)

目前開辦公司的人員越來越多,資本情況參差不一。很多人為了節省開支會在註冊地址這個問題進行造假,公司註冊地址造假雖然目前看來節省開支,但實際上要揹負很大的法律風險。今天我們本站小編就從公司註冊地址造假來跟大家談一下可能的法律風險。

公司註冊地址造假的法律風險

一、公司註冊地址造假面臨風險

1、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出,可能被課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處罰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2、接受警告、限期辦理登記、責令停業整頓、扣繳營業執照甚至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處罰依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63條第(二)項: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不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予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限期辦理變更登記;逾期不辦理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扣繳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3、如果企業涉及訴訟事項,對企業法人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轄,而法院的文書也將送達住所地址,如果因為企業經營地址變更而未收到法院文書失去出庭辯護機會,經由法庭缺席判決可能要承擔敗訴風險。(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2條)

4、在債務履行上,如果履行地點不明確的債務,給付貨幣的,在接受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上述所在地即為公司住所,即註冊登記地,如果註冊登記地和經營地不一致,可能導致債務履行困難。(法律依據《民法通則》第88條、《合同法》第62條)

二、公司註冊地址造假處罰依據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此外,《公司登記管理條例》還明確要求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個。公司的住所應當在其公司登記機關轄區內。根據上述規定,公司必須在其登記註冊的住所地址從事經營活動。但是,事實上很多公司出於經營成本或稅收政策的考慮,公司註冊地和實際經營地往往不一致,公司註冊在開發區或者工業園區內,開發區管委會可以為其提供全套的公司註冊、年檢、稅務申報繳納等全套服務,省去了很多日常開支,但是公司業務又不適合在園區內經營,於是又選擇在其他地方從事經營活動。這種安排雖然解決了企業經營與政府管理上的問題,但還是隱藏著很大的法律風險。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對企業在住所外設點從事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答覆》(工商企字〔2000〕第203號)第一條: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以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企業增設經營場所是否要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答覆》(工商企字〔2000〕第103號)等企業登記管理有關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個,企業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的場所設點從事經營活動,應當根據其企業型別,辦理相關的登記註冊。第二條: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在住所以外的場所從事經營活動,應當向該場所所在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設立分公司登記。對未經核准登記註冊,擅自設點從事經營活動的,應按《公司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3號)第三十二條進行查處。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企業增設經營場所是否要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答覆》也明確,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無論是依據《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還是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的公司,住所均只能有一個。依據《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設立或變更經營場所均應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經營場所沒有數量限制;《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未規定“經營場所”為登記事項,公司在住所之外設立的經營場所應按分公司進行登記。

希望上文我們整理的內容能給大家敲響警鐘,切勿因一時蠅頭小利而揹負更大法律風險,進而對信用產生不良記錄。如果您對公司註冊地址造假還有更多內容想要了解,您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的網站律師,將您的問題詳細描述給他們,相信他們會用專業的知識來為您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