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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了可以不經營嗎

公司設立 閱讀(1.95W)

是不可以的,公司成立後,如不按時申報稅收,稅務部門核查後,公司的狀態在稅務局會成非正常戶,補交稅款和罰款後方可成為正常戶。另外,公司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工商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工商局定時或隨時抽查,未公示的工商局給予行政處罰,並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情節嚴重,公司法人、負責人不能擔任新公司法人、負責人。公司股東會被列入黑名單,並進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影響以後再開公司、貸款等。
因此,公司長期不經營,需要去工商,國稅地稅辦理公司登出業務,而不能置之不理。如果未辦理登出手續,法人會進入工商,國稅地稅系統黑名單,將不能再成立新公司,而且稅務系統的黑名單是終身的,法人將一直不能再國稅地稅系統開展相關業務,而且時間越來,所繳罰款會越來越多,滯納金越來越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
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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