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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了公司一直沒營業的會怎樣?

公司解散 閱讀(3.23W)
註冊了公司一直沒營業的會怎樣?
律師解析:註冊了公司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法人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
(三)因法人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請辦理登出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依法作出解散、登出的決議或者決定,或者被行政機關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的檔案;
(三)清算報告、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檔案或者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
(四)稅務部門出具的清稅證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
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法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